[7] 又说:事实上,羞耻感也许是持续的深层的情感形式……羞耻感应该在与自我统一的关系中得到理解,而负罪感则源于对恶行的感受。
这里又涉及争论已久的所谓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问题。有人可能举出中世纪哲学的例子,认为那并不是理性主义,而是信仰主义、蒙昧主义。
因为工业社会无论从哪方面说,对于自然的开发与利用,都远远超过了农业社会。他提出以时顺修[6]、节用裕民、节流开源[7]等主张,是很有生态意识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人类还需要继续进行深入反思(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,都应当进行反思)。人者仁也,仁者生也,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富有新意的命题,它至少有三层含义。如果把人与自然界绝然对立起来,以立法者自居,以主宰者自居,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的生存意义的丧失、精神家园的失落。
从古希腊到近现代,这一传统没有中断,只是形式上有变化,比如从思辩理性到认知理性、工具理性。关于仁的学说,有不同层次、不同方面的内容,但是最根本的内容则是以生为仁。[2] 郭沂:《中国哲学研究的开拓性成果——蒙培元著〈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〉评介》,《中国哲学史》1994年第1期。
[10] 蒙培元:《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》,第56页。墨子很重视经验知识,反对在经验中涂上情感和评价的色彩,主张把知识建立在客观经验之上,墨家进而走向分析、归纳和逻辑推理,沿着这条道路发展下去,便出现了后期墨家的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。就主体实践型经验思维而言,中国的哲学家们几乎无不强调‘躬行践履,以‘躬行践履为根本宗旨[3]。中国哲学也有自己的形而上学,也主张超越,只是同西方哲学与宗教表现出不同的特点。
[1] 蒙培元:《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》,第2页。这时,儒、道的体验型思维与墨家的认知型思维同时并存。
中国哲学认为,现象和本质一样,是主观同客观、内在同外在的统一,主体意识的意向内容就是世界的本质意义,二者是统一的。之所以称为思维方式或思维模式,是因为思维是人类进化的最高花朵,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不能离开思维的,这在中国哲学中被称之为心(心之官则思),而心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。就自我超越型形上思维而言,儒家讲天道性命之学,主张实现真我(或真己),道家主张复归于极,或实现所以迹,佛教禅宗则主张超佛越祖,实现佛的境界。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中国哲学主体思维 。
正因为我所理解的思维方法是人的生命存在、实践活动方式,而不是单纯认识论的方式,所以它和一般所说的思维法或思想方法也是不同的。由于中国哲学并不是灵与肉的二元论哲学,而是形神合一、身心合一的整体哲学,因此并没有形成概念化、形式化以及彼岸世界的形上思维,而是在现实的生命活动中实现精神超越,即实现一种精神境界或心灵境界。[2] 本书认为,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的这四个层面,是中国哲学三大流派儒、道、佛共同具有的,而不是其中某一派所独有的。[6] 蒙培元:《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》,第2页。
通常所理解的思维方式,大都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来说的,这一点我也是同意的,但是不能把它说成是唯一的。但它又不是纯粹主观的,也不是纯粹感性的,它要求主观与客观、情感和理性的统一。
换句话说,中国哲学所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,是人的存在及其意义和价值的问题,而不是客观对象即自然界本身的问题,所谓认识,归根到底也是关于人的存在认识,有关自然界与客体的问题并不是不重要,从某种意义上说,它是基本前提,但最后都要落到人的存在和人生意义的问题上来。[5] 蒙培元:《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》,第9页。
但就其基本特征或整个传统而言,中国哲学思维确以主体意向思维为主要特征,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。这就决定了它同西方哲学与宗教表现出不同的特点。[1] 关于这四种特征的提出,有学者评论说:我们认为,主体思维及其四个层面的提出,不但是作者对中国哲学研究的一大贡献,而且是作者对思维学研究的一大贡献,这在学术史上还是发前人之未发的。那么,中国哲学更强调情感意志,具有感性经验特征,内在的情感需要、态度和评价具有重要作用。[12]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* 此文作于1999年1月24日。……其结果是,既没有形成重智主义的理智型思维,也没有出现西方那样的意志论,以及宗教哲学。
就情感体验型意向思维而言,儒家讲四端、七情、未发、已发、心中之乐、以体会为心等等,道家讲体道、体自然,佛教讲无思之思、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等等。至于中国哲学思维为什么具有这样的主体特征,作者没有进行系统论述,但也作了一点探索。
[4] 郭沂:《中国哲学研究的开拓性成果——蒙培元著〈中国哲学主体思维〉评介》,《中国哲学史》1994年第1期。中西哲学最大的区别是,西方哲学主张主客对立,人与自然对立。
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,它本身是目的性的,而不是工具性的,它是与人的目的追求相联系的,而不是某种纯粹的手段或方法,也就是说,它是具有价值意义的。只是后来,墨学趋于消亡,而儒、道所代表的思维方式居于主导地位。
[8] 再如形上思维,由于中国哲学是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哲学,因而从根本上说,它是一种人学形上学,中国哲学思维从根本上说是关于人的本体存在的形上思维[9]。但是,中国哲学的特点恰恰在于它不是主张主客体的分离和对立,而是主张二者的统一或合一,即万物皆备于我或无物我、无内外的境界。它以主体意识的意向活动为其思维的主要定势,以主体的情感意志和内在意识为其思维的主要内容,以主体体验和本体认知(或存在认知)为其主要形式,这同西方以对象性思维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有所不同。……从事中国哲学和文化的研究,如果没有西方哲学和文化的背景知识,恐怕难识‘庐山真面目。
就人类思维的一般特征而言,意向性思维和对象性思维并不构成互相对立、互不相干的两种思维方式,不能简单地说,西方人的思维都是对象性思维,中国人的思维都是意向性思维。这一点国内虽有学者提出过不同意见,但绝大多数学者是同意的,甚至西方越来越多的学者也承认了这一点
人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去做事,人应当凭良知办事。仁是儒学的核心,也是社会良知的核心即价值核心,具体到每个人的心里,就是良知。
[14] 可见,儒家知识分子是绝不反对利的,但是却反对唯利主义,主张以利和义,即正义原则指导下的利。文学家虽不是学者,但道理是一样的。
卑躬屈膝、迎合世俗甚至媚俗,绝不是正直的有良知的学者的所作所为。孟子说:人不可以无耻,无耻之耻,无耻矣。我认为,他根本不了解中国文化。但是,现在有些人为成名而成名,急于成名,要当名人,毫无盛名之下,其实难符的自知之明,这就有悖于良知了。
[1] 而思辩哲学家康德认为,良知是一种判断正确时的普通理智,与先验的思辩理性不同,只具有具体认识和使用规则的能力,而不具有抽象认识的能力[2],但有时他又称良知为一种合理的信仰。人的知性就是分辨是非,不能将白的说成黑的,将黑的说成白的,不能屈服于某种外力而指鹿为马。
[8]《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·英美哲学卷》,第661页。总之,作为专业群体的知识分子的特殊领域,正在丧失代表整个社会方向的意义。
孟子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。他明确说:四十五十而无闻焉,则亦不足畏也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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